鸦片战争前,葡萄牙人居留地只占澳门半岛一小部分,面积不足两平方公里,处于中国政府的管辖之下,澳葡当局仅对居澳葡人享有一定的管理权,无权管理居澳华人。鸦片战争以后,在英国侵华取得进展的影响下,葡萄牙政府处心积虑破坏中国对澳门的管辖权,竭力改变将近三百年间形成的澳门的历史地位,实现其侵占并完全控制整个澳门地区的夙愿。鸦片战争结束后的几年内,他们多次派遣代表与清政府谈判交涉,但在主权问题上未能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。
在这种情况下,葡萄牙政府决定任命一个他们认为“可有效执行既定政策的总督”——海军上校阿玛勒(JoaoFerreirodoAmarol,又译为亚马留)前往澳门,强行推动侵占澳门的政策。1846年4月阿玛勒上台后,肆无忌惮地采取了一系列破坏中国领土主权完整的步骤,竭力改变将近三百年时间形成的澳门的历史地位,将澳门和居澳华人强行置于葡萄牙的殖民统治之下。阿玛勒采取的侵略扩张措施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(1)强行征税、编立户籍。1846年9月12日,阿玛勒上任不到半年,便贴出告示,要求湾泊澳门的船只到港务局登记,每只每月纳税1元,即快艇月钞。根据中国政府管理澳门的规章,澳葡当局根本没有向居澳华人征税的权力,因此,这项措施引起华人船主、艇户的强烈反抗。阿玛勒动用武力镇压,造成船民8人丧生,20多人重伤。后来澳葡当局对华人铺户进行编号、登记,估算实力,命令这些铺户纳税6元、24元、80元、120元不等。1848年12月20日,阿玛勒借口防止游手好闲之人涌进澳门,命令居澳华人进行户籍登记,侵夺了中国政府对居澳华人的管辖权。
(2)扩展地界。清代澳门葡人多次要求扩展地界,均遭到中国政府拒绝。阿玛勒对其前任的做法不以为然,认为扩展地界完全没有必要与中国政府商量。他利用澳门华人在船民抗税事件后余悸未消的心情,擅自决定在三巴门围墙至关闸之间开辟一条马路。1848年他们便筑成了这条马路。当年4月1日,阿玛勒还下令将围墙至关闸之间的华人田地全部收归澳葡当局所有。面对阿玛勒猖狂的挑战,澳门同知并未采取针锋相对的行动。被迫无奈之下,关闸内的村民开始陆续向澳葡政府换取新的地契。1847—1849年,阿玛勒多次派人对旧界墙以北的中国村庄“编号、竖界、勒收地租”,每亩约收银二、三元,每屋收租银多少不等。澳门半岛北部这片土地就这样被澳葡当局纳入了它的管治范围。1847年5月,阿玛勒突然通知耆英,将在仔修建一座碉堡,用来防御海盗,并很快派人筑成一个供五六名士兵驻扎的碉堡。9月9日,葡萄牙人在碉堡上悬挂了葡萄牙国旗。
(3)封闭中国在澳海关。1849年初,阿玛勒利用中英两国为广州入城问题发生激烈冲突的机会,决定封闭澳门粤海关。3月13日,阿玛勒下令正式封闭粤海关关部行台,命令警察拆除一切有关中国海关的标志。澳门首席翻译公陆霜率领卫队去执行这一命令,封闭了中国在澳门的海关,并砍倒了悬挂在关部行台门前的中国旌旗,封存了大量财产。
(4)拒绝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。葡人从1572年直到1848年270多年时间内,每年正式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500两。地租银的数量并不大,但它是澳门领土属于中国的明证,是中国对澳门行使主权的重要标志之一。阿玛勒十分懂得地租银的重要意义,将拒绝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作为他侵略扩张的一项重要措施。1849年初,香山知县依照惯例派人来澳门催收地租,阿玛勒以“只与佐堂和两广总督发生关系或文书往来”为借口,拒绝交纳地租。此后葡人不再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银。
(下期发表《1887年的中葡〈和好通商条约〉》)